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要求,近日,保山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通知》指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仍然存在很多突出问题,既有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等方面的问题,也有举措不力、不作为、政策执行有偏差的问题,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面对严峻的脱贫攻坚形势,必须坚决刹风整纪、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地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将任务落实到单位,细化到个人,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精准扶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加大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严格监督,严肃执纪,用纪律瞄准扶贫领域的每个角落,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坚决查处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对照存在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对照清单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扶贫工作阳光化管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多措并举加强“小五长”监督管理、督促引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实行脱贫攻坚履职约谈提醒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以良好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周夏雨 杨艳 王居希)